冯熙运,字仲文,我国实业家、文史学家。1886年生于天津冯氏望族。冯自幼聪慧勤学,在家塾读书,后因为目睹国难,有志于西学。1905年考入北洋大学堂,攻读法律。1907年由北洋大学堂派送,远渡重洋,赴美留学,同行中还有马寅初等人。到美后,冯熙运先入哈佛法律系,毕业后考入芝加哥大学研究院,先后获得法学学士和法学博士学位。1911年学成归国,曾任直隶省检察厅检察官,因不善于官场应酬而辞职,转而应聘北洋大学教书,与同为留美学习法律的赵天麟同事。赵天麟任北洋大学校长时,冯协助教育。1920年后,冯熙运继赵天麟之后出任北洋大学校长。
冯熙运在职期间克己奉公,作风严谨,管理严格。1922年1月,新学制案经明令颁布后,国立各大学,如东南、交通、北大以及其他各国立专门学校,均已照章实行选科制:修满若干学分,即为达到毕业标准。学生对于学科既有选择余地,偶有一两门考试未能及格,仅须补习该门课程,而其他各门仍可升级。新学制实施以来,师生称便。但作为国立大学之一的北洋大学,对于这一新学制充耳不闻,继续执行本校的老规定:如果仅有一门功课未能及格,必须补考通过,否则新学年必要留级。按照此种规定,如果运气不好的学生,因为一门功课不及格,而重新就读上学年课程的,不在少数。当时学生每年交学费10元、住宿费12元。对学年考试成绩超过85分的学生,可以免缴下学年的学费及宿费。书籍有贷书制的办法,即教科书全部由学校供给,读完一门课后该门教科书可由学生以半价收买,如不愿意要则可交还学校。每月的伙食是学生们主要的花销项目。伙食由同学自己经营组织食堂,1923年时每月伙食费5元,到了1929年毕业时因物价上涨伙食费增加到每月七八元。一个学生如果节俭度日,一年有100元就足够了。可是当时国内其他大学,例如有些教会大学或私立大学,一个学生每年要花费200至300元。北洋大学堂的学生全部住校,很少进城,星期日也是读书或做作业。绝大多数同学都是长袍布履,花花公子的少爷们不到北洋来读书,他们吃不了那样的苦。虽然不怕吃苦,但并不代表北洋大学堂的学生不怕考试。在当年的严格制度下,能够顺利读完全部课程的只占50%,一部分学生因为单科考试不及格,就得重新再念一年。对于贫困的学生以及其家庭,这一年的花费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盼望学分制的实行,成为当年学生们最急切的心愿。但校长冯熙运竟然坚决不同意。随后,教育部新颁布的大学条例,有大学须立董事会,大学得行选科制两条,冯熙运还是不肯照办。为此引发学生罢课,迫使校长辞职。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北洋大学治学的严谨和校长们执行的一丝不苟。
冯熙运担任校长期间,建设了U形学生宿舍,并将施工公司退回的余款用于北运河河岸上的植树造林,师生广植桃林,成为后来有名的西沽桃花堤。1924年,他因学运辞职离开北洋大学后,出任开滦矿务公司法律顾问,同时兼任启新洋灰公司、开滦矿务局、耀华玻璃厂等八大企业的董事。晚年的冯熙运潜心研究文史,收藏字画、扇、砚,后遗嘱子女将其藏书捐赠给天津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