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法科的霸气事儿
发布时间:2019-04-09    

编者按:曾有“近代中国的第一个法律教育机构”之称的北洋法科,是天津大学法学院师生乃至全校师生的骄傲所在。纵观学校120余年的光辉历程,尽管它存在的时间并不长,却培育了一大批法科精英,取得了极为丰硕的成果,在中国法学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今天,我们就带您盘点一下北洋法科的牛逼事儿,看看法科人当时的风采。

北洋法科的霸气事儿

北洋大学初创设有四大学门,矿冶、土木、机械、法律。与前三个为国家培养技术人才的工程学科相比,法律想得有点特立独行。为啥北洋大学会将不能解决国家技术难题的法律作为必开学门呢?这要从当时的社会背景和创始人的远见卓识说起。

鸦片战争后,国门洞开,清政府被迫纳入国际关系体系。可当时清朝通晓国际规则的人凤毛麟角,于是聘请了不少洋人来与欧美列强打交道。这就出现了一些比较有趣儿的现象,像英国人赫德担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把持中国海关半个多世纪,美国人蒲安臣担任中国首任全权使节,代表中国政府出使美、英、法、俄诸国。可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比如,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非但与英法等列强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就连秘鲁都想跑来分一杯羹。后发现对方是个弹丸小国,才没让其得逞。可见,中国对于通晓国际规则人才的需求极为迫切,而学习法律是了解这些规章的捷径。此外,创始人盛宣怀由于长期和外国人打交道,深知法律人才对于国家的重要性,“搜罗今日之梓楠,培养他年之桢干,为一代得治人,胜于为百代立治法”,在和总教习丁家立商讨后,毅然开辟法科。

法科开设后,招生成为一个难题。那年代,士子正途是科举考试,金榜题名,光宗耀祖,对于西学并不认可。当时有个笑话,说西学学堂开办了好几年,有个士子考上学堂,宗亲们送他一副对联,上联:“一二三四五六七”,下联“孝悌忠信礼义廉”。啥意思呢?上联隐去“八”,即忘(王)八;下联隐去“耻”,即“无耻”。可见民众对于西学的排斥之情。盛宣怀和丁家立想了两个办法,一是选择与西方世界接触较早的天津、上海、香港等地招生,这样来自民众的阻力会比较小;二是给奖助学金。学生来这儿上学,免除一切费用,书籍纸张笔墨乃至餐费都无偿提供,此外,每月还根据年级不同发放一到七两白银的膏火费,这对于普通家庭的子弟是很有诱惑力的。

招生之后的入学培养,北洋法科的霸气开始显露无疑。当时的法科培养完全是欧美范儿的,像教师,除了国文外,一水儿的外国教授,如教法律的美籍学者林文德、讲世界史兼经济学的美籍学者任纳福等!还有在课程设置上,律法总论、罗马律例、英国罪犯律、万国公法、商务律例……法律课程既丰富又前沿,此外,英文、几何学、格致学、身理学、天文学、富国策,也是法科学生的必学课程,这活生生的一个通识教育的范例啊!需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所有这些,都是英文授课,国际化程度是不是很牛呢?最后要说的是管理,“严谨治学”,这个词汇大家已经耳熟能详了,用在当时也是恰如其分。当时的学生管理非常严格,不但白天上课八小时,晚上还安排三个小时的自修。每个月总教习都会组织考试并评定成绩优劣,每年学生考试不及格的就要有降级,如果降到最低年级后还不及格则要退学。因此,学生们养成了刻苦学习的风气,往往周日还要学习,就是天津本地学生一学期也回不了几次家。即便如此,法科招收的第一届三十名学生中,最终毕业的只有十八人。

说到毕业,一件不得不提的事就是毕业文凭。1899年,北洋大学堂迎来了第一届毕业生。1900年,学堂为这批学生颁发了毕业证书。其中,“钦自第一号考凭”被授予了法科优等生第一名王宠惠,这是中国第一张大学文凭。“钦”体现了官方对于北洋大学堂的重视与认可。当时的文凭颁发,是按照学业成绩进行排序的,而将第一张大学文凭发给法科学生,是法科人才培养的硕果。

在随后的十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北洋法科的学生和课程不断增加,到1916年左右,北洋大学法科已逐渐达到近代法学院规模。由于法科教学严格,学生质量高,为国家培育了一大批法政精英,像“民国第一法学家”的王宠惠,爱国教育家、北洋大学校长赵天麟,革命先驱、北洋之光张太雷,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官徐谟,国际法学家郭云观,法律教育家燕树棠,著名法学家吴经熊,诗人徐志摩,真可谓星光璀璨,人才济济,为社会所钦羡。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18年,北洋大学有件事轰动全国:当年法科丁班学生毕业时,三名学生分别考取三个国家考试的第一名:外交官考试第一名徐谟,高等文官考试第一名励平,清华留学生考试第一名康时敏,时称“连中三元”。因此,当时的北洋法科具有“近代中国的第一个法律教育机构”之称,在中国法学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然而,好景不长。当岁月的车轮转至1917年,时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蔡元培以德、法学制为依据,提出德法等国的工科皆为专门学校,建议将北洋大学的法科移并北京大学。此建议被教育部采纳,令北洋大学法科不再续招新生。1920年5月6日,教育部发来第237号训令:北洋大学法科于是年暑假即行终结,专办工科。所有法科经费,全部移拨用来扩充工科。1920年6月,北洋大学法科最末一班学生毕业,法科正式停办,北洋法科并入北京大学。

从此,北洋法科成为一个历史符号。而北洋法科情结,也成为长存于许多老北洋(天大)校友心中的情愫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