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1-18
《光明日报》(2021年 11月15日 03版)
人民民主是我们始终坚守的重要法宝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全面深入地阐述了这一重大理念,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民民主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贯通起来,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一、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人民民主是中国人民的百年追求与梦想,也是中国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赢得的胜利成果。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和国家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是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其中都蕴含着人民民主。
我们的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增强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三统一”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上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行政、监察、司法机关的监督,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组织协商,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
基层民主是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工程重点推进。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各项权利。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协同作用,实现政府管理和基层民主自治有机结合。
二、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要与其国情相适应。衡量一种政治制度优劣的标准,就是看它是否适合本国国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应该由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评判,而不应该由外部少数人指手画脚来评判。国际社会哪个国家是不是民主的,应该由国际社会共同来评判,而不应该由自以为是的少数国家来评判。”
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把制度设计建立在对中国国情的准确把握上,建立在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自觉运用上,确立并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具有最广泛社会基础的政治制度;是植根中国社会,符合中国国情,既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是能够持续推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圆满实现的政治制度。我们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确立一套更加完备、更加成熟、更加管用的政治制度。在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保证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相统一,避免了民众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进入休眠期的虚伪民主。
在我国政治制度运行中,中国共产党作为国家政权体系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支持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民参与、法治保障各个要素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国家治理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受了应变局、战洪水、防非典、抗地震、化危机、控疫情等严峻考验,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位,人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一个生机勃勃的社会主义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事实雄辩地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具有保证国家机器高效运转、集中人民意志和力量办大事、促进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显著优势,既能够保持中央政令统一,保证党和国家决策部署得到切实贯彻,有利于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强大合力,有效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又能够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有利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
三、人民民主在实践上高效、管用
人民民主对于国家政权而言,就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对于公民个人而言,就是充分享有公民权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其组织制度、选举制度、代表制度逐步健全,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化程序化保障不断完善。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人民的政治参与范围和民主权利,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各级人大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充分履行国家权力机关职责。人民政协不断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有效发挥了协商民主的重要载体作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社团协商、基层协商蓬勃开展,民主恳谈会、民情通报会、社区议事会、决策听证会等协商形式丰富多样,人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渠道不断拓宽。
我国各级人大代表是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投票选举产生的。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为例,在县乡直接选举、省市间接选举的基础上,35个选举单位选出2980名全国人大代表。在国家立法和监督等工作中,人大代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以来,已有800人次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直接参与立法。在我国,任何一项关乎全局的重大决策,都是经过充分的民主程序,最大限度地征询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就是历经两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三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两次起草组会议、七场问计座谈会,收集超过101.8万条网民建议之后的成果。
如今,我国已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我国法律规定,各类基层组织都要通过一定形式组织成员参与民主管理。在公共决策过程中,包括社会问题认定、政策议程设置以及规划、执行、评估、终结等基本环节,都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征询会、恳谈会等多样化形式征求社会问题,听取民众呼声,让人民参与到公共决策之中。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工会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事关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协商,提出意见建议;在社区和农村,通过召开居民和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和管理辖区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动摇
今天,西式民主正在褪去光环、跌下神坛,日益暴露出弊端和局限,遭到越来越多人的质疑和诟病。西式民主形成今天这个局面不是偶然的,它有着与生俱来的基因缺陷,本质上只是少数人的特权,严重背离了众人之治的民主原则,是对民主本身的嘲讽和践踏。某些西方人士出于傲慢与偏见,不仅没有对自己的民主模式进行必要的反思,还给西式民主披上一层华丽面纱,将西式民主鼓吹为四海皆准的“普世价值”、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不遗余力四处兜售,极力打压采取不同于西方政治模式的国家。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中,我们历来主张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模式。议会民主不适合中国国体,因为它没有一个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不能体现人民权力的至上性和全权性。三权鼎立不适合中国政体,因为它是建立在不同利益集团矛盾和斗争基础之上的,不可避免地带有相互掣肘、相互拆台等弊端。多党纷争不适合中国政党制度,因为它是与资本主义的两党制或多党制配套的,如果我国也如法炮制,必将损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损害中国各族人民政治上的团结和道义上的一致。新时代我们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目的是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而不是丢掉这些特点和优势,是为了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更切实的民主而不是对西方政治模式亦步亦趋。如果把西方的政治制度当作普遍适用的政治模式加以照搬,其结果不仅事与愿违,而且还会因失去特点而丧失固有优势。
(作者:颜晓峰,系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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