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于1986年批准开始建设,1989年建成并对外开放,是我国内燃机学科唯一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以国家“能源、环境”战略需求为目标,瞄准内燃动力学科国际前沿,依托天津大学动力机械及工程、力学、化学工程、自动控制等多学科交叉研究平台,围绕燃料及燃料燃烧,内燃机燃烧过程及其优化控制,内燃机有害排放物的生成、及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以及后处理技术,内燃机节能新技术及低碳动力装置,动力机械结构强度、振动、噪声及润滑技术等问题,开展基础理论、新技术创新以及填补国家空白的系统集成创新的研究,在我国内燃动力工程领域发挥着“开拓和牵引”作用。通过三十余年的建设,实验室聚集了一支由国内外知名专家为学术带头人的科研团队,已成为装备先进、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基地,是我国内燃动力工程领域重要的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由于工作需要,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08〕539号)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1人。
一、岗位描述及应聘条件
(一)岗位名称
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二)岗位职责
1.围绕“四个面向”,制定实验室建设发展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培育并吸引高水平科技人才,构建创新研究团队,组织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
3.全面负责实验室建设发展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实行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规范的工作制度,负责实验室日常行政管理。
(三)岗位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4.在实验室的主要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国际学术影响,对实验室的近期和中长期发展有战略性发展设想,并有较具体的部署方案;
5.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岁,能够常年在实验室工作。
二、招聘方式
可个人自主报名或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推荐报名,应提供个人简历和代表性学术成果清单及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1月28日之前通过邮件发送至kjc@tju.edu.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广旭
联系电话:022-27405169
地址: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1895行政楼B2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