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是天津大学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 号)文件精神,依照《公司法》设立的独资公司,于2007年成立,注册资本1238.55万元。
天津大学对资产公司履行股东(投资人)职责,承担股东(投资人)义务。资产公司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经学校党委批准,成立中国共产党天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根据《公司法》《天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章程》,天津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代表学校行使公司股东职权,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等按照各自的《议事规则》所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职能。资产公司组织架构如下。
资产公司依法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维护国有资本权益,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促进天津大学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速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统筹管理、整合资源,推进校属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资产公司形成了“创新引领、融合发展、实践育人、求实进取”的经营理念。2018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精神,资产公司坚持“改革、发展”两手抓,一方面扎实、有序、高效地完成校企改革任务,一方面把改革作为新起点、新契机,实施资产公司管理提升项目,提高现代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保留企业充分发挥学校科技优势及地方综合配套优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使得校属企业成为密切校地双方协同发展、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的实践平台。截止目前,资产公司建立了涵盖设计院、工程中心、期刊出版、成果转化、科技园、后勤服务6大板块的现代企业体系。
资产公司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抓住校企改革的机遇,做好公司顶层布局,助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引导所属企业科学发展,支持学校聚焦教学科研、创新人才培养主业,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联系方式:022-87450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