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
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天大党发〔2014〕28号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基础工程,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和各院级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现对进一步加强天津大学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学校第九次党代会确定“以人为本,内涵发展,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目标,为此,各基层党组织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学校事业发展为主要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围绕中心工作构建学校党委、院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分层次服务体系,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保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学校“三步走”战略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各级党组织要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领基层党建工作,努力做到服务教育改革、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生成长、服务教师发展、服务经济社会,着力达到“六有”目标,即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领导团队、本领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便捷实用的服务场所、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以及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使基层党组织在学校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一)学校党委相关部门应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顶层设计,完善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健全党员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度,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推动服务型党组织载体建设,持续开展创先争优、党建立项、支部书记“三强工程”、最佳党日及党建优秀品牌创建活动等,并努力探索学校党建工作新机制服务双校区运行需要。
(二)学校各级党组织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
1.强化服务功能。要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建立服务学校改革和本单位事业发展的工作机制,搭建师生成长发展的平台,畅通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渠道,引导广大教职工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开拓进取,勇于承担,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同时,要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勤奋学习,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建设服务队伍。要结合高等教育和学校发展实际需要从思想道德建设、专业知识和水平、实践能力提升等方面加强服务骨干队伍建设:
(1)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秘书队伍建设,按照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关要求,引导他们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特别是要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作管理监督,建立从业务骨干中培养选拔的工作机制,以团体辅导、参观实践、传帮带等形式分级分层开展培训;
(2)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经常性教育培训力度,明确教育培训工作任务和计划,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定期讲党课和形势报告要求,严格组织生活,开展谈心谈话等工作形式,加强党员组织纪律管理和监督,打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3)加强青年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学生学习和身心发展需要推动建立系统的教师和辅导员培训机制,提升其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4)培养造就更多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服务骨干,优化党员队伍结构,重视将教学、科研一线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学术带头人、留学归国人员和优秀学生吸收进党员队伍,并通过加强党员发展过程的教育培训,以及严格党员发展工作程序等努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3.创新服务载体。要坚持以学校事业发展和基层群众多样化的需求为导向,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点,找准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着力点:
(1)院级党组织应结合各自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任务特点,不断丰富和创新服务载体,充分利用网络和新媒体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服务,拓宽服务领域,完善服务设施,为基层党支部和党员提升服务水平创造条件、提供动力;
(2)教职工党支部应积极开展跨单位、跨学科、跨支部共创共建活动,满足学科交叉融合和服务经济社会需要,并通过联系基层、结对帮扶、社区服务、承诺践诺以及区分不同工作性质建立党员特色岗等实践活动带领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发挥作用;
(3)学生党支部通过“示范性党支部”建设项目、“学生党员先锋岗”、“党建创新案例”评选、“党员志愿服务日”以及新生党员“天麟班”、青年政治领袖“含英班”等发挥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示范作用,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更好地引领学生成长发展。
4.健全服务机制。要不断完善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服务学校事业发展和服务党员群众的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
(1)健全院级党组织服务本单位中心工作机制,通过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党政联席会和院级党委会会议制度,落实院务公开制度等,更好地发挥院级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
(2)健全基层党支部服务党员机制,通过推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制度等,积极创造条件服务党员成长发展;
(3)健全党员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完善校领导及机关部处长与师生沟通机制,围绕师生关切和社会民生问题建立党员定期深入群众调研制度,落实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服务要求等,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中心工作、服务青年师生成长、服务经济社会的有效机制。
三、工作组织与保障
各级党组织应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机制,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列入党建工作考评重要内容,鼓励创新和探索,本着尊重基层首创原则,激发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的热情和活力,同时提供必要的经费资源和保障,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服务群众创造良好条件。
1.精心谋划,突出工作重点。要把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和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谋划,通盘考虑,并以解决好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按照中央要求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严明党的组织纪律,根据学校党建工作需要完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带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2.培育典型,总结推广经验。要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注重培育和挖掘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先进典型,提炼和总结好的建设经验,建立典型案例的宣传与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不断提升。
3.考核评估,加强跟踪落实。要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成果纳入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内容,以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作为衡量标准,建立院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向基层党支部和教职工工作报告制度、基层党支部书记围绕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向院级党组织述职制度等,促进基层党组织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四、本实施意见经九届36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