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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

时间:2016-06-13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

  天大党发〔2011〕1号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中央2010年8月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将我校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条例》贯彻了中央对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是一部具有指导性、规范性、纲领性的文件,是高等学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推进高校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学习和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结合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和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从本单位工作实际出发,以高度的自觉性与强烈的责任感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结合实际,加强学习,全面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新修订的《条例》对加强高校党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做出了更加科学全面细致的规定。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好《条例》的学习宣传,使广大党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新修订的《条例》的精神内涵和基本内容,并在学习《条例》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党建工作和党员队伍实际,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1.贯彻落实《条例》要在抓好学习,提高认识上下功夫

  贯彻落实《条例》的首要任务是学习。一是要抓好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校院两级党委中心组要发挥示范作用,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将学习《条例》与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学校和本单位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二是要抓好分层次学习。各院级党组织要认真研究,积极部署,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做好所属各基层党组织的学习安排,结合本单位党建工作实际,有重点、分层次地组织全体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开展学习活动,使广大党员深入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

  2.贯彻落实《条例》要在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上下功夫

  《条例》作为党内基础法规,涉及高校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要贯彻落实《条例》就要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党委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条例》的指导思想、具体规定和新精神、新要求,认真梳理和完善学校党建工作中的有关制度,将《条例》中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具体的工作细则,确保将《条例》的精神落到实处。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总结、凝练各级党组织在党建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不断完善党建工作机制。

  3.贯彻落实《条例》要在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化党建工作创新上下功夫

  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贯彻落实《条例》深化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党建工作创新。要进一步创新基层党组织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紧密围绕学校“三个突破”、“两项改革”、“六项工作”和各单位2010年初签订的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书等中心工作,加强引导,丰富形式,在干事创业中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进性。要进一步深化党建立项研究、最佳党日评选、教工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三强工程”等各项党建工作,进一步拓展内容,创新方法,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要进一步结合党员队伍实际,优化组织设置方式,积极探索以课题组、创新团队、学生社团为基础设立党组织的新形式,以组织设置的创新激发党建工作新活力。

  4. 贯彻落实《条例》要在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实效上下功夫

  各院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建工作中的重要任务来抓紧、抓好,强化“书记抓”的责任和要求,党委一班人要形成合力,加强工作研究,以贯彻《条例》为契机,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学校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采取切实举措,实实在在地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宣传栏等校园媒体的作用,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切实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