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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天津大学2017年基层党支部工作指导意见

时间:2017-03-02

天津大学2017年基层党支部工作指导意见

  学校基层党支部2017年工作应紧密结合中央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巡视工作要求,围绕学校2017年工作要点,依照《天津大学2017年院级党建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天津大学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意见》,积极创建五好党支部(支部班子好、党员管理好、组织生活好、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进一步严格党员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实际,切实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带领党员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以及天津市委第十一次和天津大学第十次党代会的召开。

  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党支部组织生活管理

  1.明确工作计划。基层党支部应根据学校2017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和院级党组织具体工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支部工作计划,上报院级党组织作为年终开展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并通过院级党组织审核汇总后,于3月初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2.规范过程管理。基层党支部开展各种形式组织生活次数全年应达到不少于10次的基本要求。各支部应加强工作计划和过程管理,借助学校“支部活动报告系统”平台,定期进行活动预报以及活动后信息反馈。

  二、严格党支部建设基本要求

  1.落实“三会一课”。一要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将党员学习教育和管理工作融入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当中;二要对照2016年“两学一做”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整改意见,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三要继续坚持定期开展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把开展学习教育与推动学校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

  2.创建“五好党支部”。各基层党支部要在2016年创建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五好”标准,完善党支部管理体制和整体功能,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学习和认真落实学校党建工作指导意见,并开展年终对标考核,强化考评工作实效。

  3.提升服务水平。基层党支部在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过程中,应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院级单位中心工作和师生发展需求,不断丰富支部生活形式和内容,加强服务型党支部建设,更好地引导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并通过联系群众、结对帮扶、承诺践诺等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4.加强队伍建设。落实高校思政会精神,加强青年教师和学生群体思想政治工作,关注教工党员发展和学生党员发展过程培养教育,定期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动态分析,合理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切实做好党员队伍建设各项工作。

  三、提升党员学习教育实效

  各基层党支部要结合本轮中央巡视,加强党员学习教育,促进全体党员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认识巡视工作意义和重要性,并以中央巡视为契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配合好巡视工作和巡视后有效开展整改打牢思想基础。

  基层党支部在党员学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注重丰富学习形式和载体,充分挖掘学习资源,加强校内师生支部、跨学科和跨部门支部学习与交流,以及与兄弟院校和相关行业领域间的党支部共创共建活动。党支部应做好日常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努力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党员学习教育。

  基层党支部要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学时登记制度,加强党支部工作和党员学习教育的痕迹管理。按照学校党委相关意见要求,保证党员全年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全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包括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支部组织生活、实践体验活动等)。

  党员应积极参加校院两级教育培训及落实支部学习计划,保证党员教育基本学时要求。党员述学情况应列入基层党支部年度工作考评内容。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基础作用,创新理论学习的方法和途径,通过党支部组织生活扩大会等形式扩大理论学习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