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是中国历代的政治家、思想家和社会大众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实践并形成的关于廉政思想、廉政制度建设、道德规范意识、社会评价、以及对廉政人物的颂扬与传播等方面的总和。
中国自古重视道德教化,廉政思想以及廉政制度就受到思想家们以及历代统治者们的重视。儒 家思想以“仁”为核心,“仁”,即“人”,廉政思想反映了统治者执政的需要与人民安定生活的迫切需求,是儒家学说的重要组成。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对廉都有阐释论证,其中,儒家将儒家仁政思想与廉政有机结合,成为此后统治者倡导的官员修养。
1、文字渊源
“廉,仄也。引申之为淸也,俭也,严利也。”——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廉”字本意厅堂的侧边,后引申为清正、节俭、严于律己。
2、思想流变
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孔子主张恢复周礼,并将这个大任建立在个人道德基础之上,这就是“仁”。孟子从两方面发展了“仁”,即“性善论”和“仁政”。儒家思想的这种“仁”最终成为官员廉政的思想基础。而这一时期其他思想家也纷纷从不同方面阐释论证“廉政”。
孔子
孔子(公元前551年—公元前479年),名丘,字仲尼,鲁国人,春秋末期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曾修《诗》、《书》,订《礼》、《乐》,序《周易》,作《春秋》。《论语》共二十篇,集中体现了孔子为官从政的思想,这些思想在以后的历史发展中,逐步演变为“节行”与“清廉”两个对官德有重要意义的观念。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居也。”——《论语·里仁》
“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论语·尧曰》
孔子从三十岁开始授徒讲学,直到晚年,从未停止过。教学的目的是为了复兴周礼,培养德行,陶冶性情,以便成为君子,担负起济世的重任。同时,孔子也将廉政的思想教化给弟子。孔子弟子三千,贤者七十二,这些人同样继承了孔子的廉政思想。
颜渊
颜回(公元前521年—公元前481年),字子渊,亦称颜渊。春秋末鲁国都城人(今山东宁阳鹤山人)。孔子最得意的弟子,极富学问,在孔门诸弟子中,孔子对他称赞最多,不仅赞其“好学”,而且还以“仁人”相誉。汉高帝用颜回配享孔子、祀以太牢,后来将此举定为制度,历代统冶者均尊奉颜子。
“官之无倦,行之以忠。”——《论语·颜渊第十二》
子路
仲由(公元前542年—公元前480年),字子路,又字季路,春秋末鲁国人。孔子的得意门生,以政事见称。子路入仕为官,曾任卫国蒲邑大夫、季氏家宰。他将孔子儒家思想付诸于为官从政的实践中,为官清正廉明,是学而优则仕的典范。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
孟子
孟子(约公元前372年—公元前289年),名轲,字子舆,邹(今山东邹城东南)人。战国时期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之一。代表作为《孟子》,其主要学说建立在“性善论”的基础上,由此阐发出“仁政”、“王道”、“爱民”等主张,其廉政思想主要体现在“义利之辩”上。
“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孟子·离娄下》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
“无处而馈之,是货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孟子·公孙丑下》
晏子
晏婴(?—公元前500年),字仲,谥平,尊称晏子,春秋后期齐国重要政治家、思想家、外交家。其思想、言行、事迹主要记载于《晏子春秋》中。晏子明确提出廉政概念并躬行不怠,其廉政思想最突出的表现是重民与爱民,另外他还提出了应重视人才、强调统治者自身的廉洁是廉政建设的中心环节。
“廉者,政之本也;让者,德之主也。”——《晏子春秋·内篇杂上》
“故圣人伏匿隐处,不干长上,洁身守道,不与世陷乎邪,是以卑而不失义,瘁而不失廉。”——《晏子春秋·内篇问上》
“不苟合以隐衷,可谓不失志;不持利以伤廉,可谓不失行。”——《晏子春秋·内篇问下》
老子
老子(约公元前571年—公元前471年),又称老聃、李耳,春秋哲学家和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著有《道德经》(又称《老子》)共八十一章。包含着道家对于道的探讨以及对于德的思考。老子将官德思想物化,以水德、江海之德等阐释为官从政要善利天下、处下处后、不与民争利、清静寡欲、谦卑能容、无私仁爱 的思想。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不足,常足矣。”——《老子·第四十六章》
“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害,直而不肆,光而不曜。”——《老子·第五十八章》
墨子
墨子(约公元前468年—公元前376年),名翟,战国时期墨家学的派开创者。其弟子及后学记录、整理他的言论编成《墨子》七十一篇,现存五十三篇。墨子倡导的兼爱、利民、尚贤、节用等,是宝贵的官德修养思想。
“不党父兄,不偏富贵,不嬖颜色。贤者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官长;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以为徒。”——《墨子·尚贤》
“君子之道也,贫则见廉,富则见义,生则见爱,死则见哀。四行者,不可虚假,反之身者也。”——《墨子·修身》
庄子
庄子(公元前369年—公元前286年),名周,战国时期宋国人,著名哲学家、文学家,道家学派主要代表人物。强调顺应自然法则,不以人的欲望强求自然,要安时而处顺,提倡修养内在的德行,全生保身。他的思想对于当时社会上流行的追求名利的思想是一种有力的反击。
“人犯其难,我享其利,非廉也。”——《庄子·让王》
“夫大道不称 ,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大廉不谦,大勇不忮。道昭而不道,言辩而不及,仁常而不成,廉清而不信,勇忮而不成。”——《庄子·齐物论》
“不足故求之,争四处而不自以为贪;有余故辞之,弃天下而不自以为廉。廉贪之实,非以迫外也,反监之度。”——《庄子·盗跖》
荀子
荀子(约公元前313年—公元前238年),名况,字卿,战国法家代表人物之一。他认为人性本恶,因此从人性中不能产生自然的道德行为,必须通过后天的法治来进行约束,从而形成了以法为本位的官德思想,其最大贡献是将法律治理与道德治理结合起来。
“君子苟能无以利害义,则耻辱亦无由至矣。”——《荀子·法行》
“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荀子·正名》
“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王制篇》
吕不韦
吕不韦(?-公元前235年),秦国丞相,政治家、思想家,卫国濮阳(今河南濮阳)人,组织门客编写了《吕氏春秋》,从“节欲”、“节俭”、“忠廉”等角度对廉政进行阐述。
“故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廉,故不以富贵而忘其辱。”——《吕氏春秋·忠廉》
“以私胜公,衰国之政也。”——《吕氏春秋》
韩非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战国末期哲学家。他比较各国变法得失,对已有的法家思想加以吸收和改造,提出以法为主、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最终成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法治思想对后世廉政制度有重要影响。
“人有欲则计会乱,计会乱而有欲甚,有欲甚则邪心胜,邪心胜则事经绝,事经绝则祸难生。”——《韩非子·解老》
“我不以清廉方正奉法,乃以贪污之心枉法以取私利,是犹上高陵之颠,堕峻溪之下而求生,必不几矣。”——《韩非子·奸劫弑臣》
“官职可以重求,爵禄可以货得者,可亡也。”——《韩非子·亡征》
“官之富重也,乱功之所生也。”——《韩非子·八经》
3、制度初设
秦始皇
秦始皇(公元前259年—公元前210年),即“嬴政”,秦王朝的建立者。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歼灭六国,首次实现中央集权的统治,自称“始皇帝”,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修订秦律,作为全国统一的法律颁行各地。在地方上推行郡县制。
秦王朝所推行的郡县制,是中国政治制度史上的一大进步,它改变了世袭制,取消了“食邑”、“食封”等制度,同时规定了每一个官吏俸禄,自丞相至下层官吏皆有定制,由“二千石”至“斗食”不等。这一制度的实施对官员的贪污、腐败现象有一定的遏制作用,是一项有效的廉政措施。
秦朝实行中央集权制,最高统治者是皇帝,皇帝以外,中央最重要的官职是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掌政、军和监察大权,互不统属。在“三公”之下,有所谓“九卿”。这一制度的建立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使官员的权力分化,相互独立,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官员相互勾结、欺上瞒下、贪污腐败行为有预防和抑制作用。秦代以后,御史始掌纠察职任。至汉代,御史制度初步建立,逐步演进成为一种较完善的纠察制度。
“御史大夫位上卿,掌副丞相。有两丞,秩千石。一曰中垂,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御史,内领侍御史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案章。”——《汉书·百官公卿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