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一再坚持给,我就不好意思推辞” “别人送上门的钱很难拒绝”……翻看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总能见到这样的说辞。面对别人的违纪请求或不义之财,有的党员干部一开始是拒绝的,可后来经不住诱惑便沦陷了;有的虽面上“软拒绝”,但实际上默许接受;还有的虽有复杂的思想斗争,但以“下不为例”麻痹自己,逐渐来者不拒、放松警惕。由此可见,能不能拒绝、敢不敢拒绝,是党员干部能否遵规守纪的重要开始。
《论语》中曾提到:“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做一名合格党员不仅体现在“做了什么”的积极进取上,更体现在“不做什么”的清醒和坚持上。党员干部只有对违纪行为做到“不为”,才能在干事创业上做到“有为”。对于各类不正之风,不仅要勇敢地说“不”,也要坚决斗争;对于各种打着人情旗号的行贿,不仅要拒绝“第一次”,也要拒绝后来的“每一次”。
“小礼”不拒绝,“大祸”必然来。唐代的官员陆贽非常廉洁,有人觉得他“清谨太过”,至少别人赠送的鞭靴,收下总不为过。但陆贽却表示:“贿道一开,辗转滋厚。”也就是说,受贿这个口子一旦开了,欲望就会越来越大。收了鞭子靴子,就会想收华服裘衣;收了华服裘衣,就会想收钱财。可见,遵规守纪就应做到防微杜渐,看似不起眼的几顿饭、几杯酒,几个小红包、几件小礼物,危害却不容忽视。清正廉洁就要从“小事小节”开始,一旦贪图“小恩小惠”,就很容易在思想上冲破思想防线,逐步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能不能拒绝、敢不敢拒绝,思想意识是关键。一些党员干部借着人情往来、面子、社会环境等幌子收受礼物、顶风违纪,其根子还在于思想意识不到位、理想信念不坚定。党员干部要想增强敢于说“不”的勇气和底气,就要不断地加强党性修养,补足精神之钙,提升自身正气。尤其要做到“吾日三省吾身”:经常反省自己的言行,看看有没有违纪的苗头;经常反省自己的思想观念,看看有没有庸俗的取向。如此一来,面对诱惑方能有定力。
遵规守纪从敢于拒绝开始。明代范景文位居要职时曾特意在衙门堂鼓边放置了一块牌子,写着“不受嘱、不受馈”,从没有人敢对他和他的手下行贿,人称“二不尚书”。正是因为他的这种铁面坚持,成就了其在任期间的廉洁清明。党员干部也需做到当拒则拒、严于律己,用对原则的坚守,撑起内心的朗朗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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