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永志
2014年,习近平同志首次提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并对此进行了系统阐述。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入分析我国发展条件和发展阶段性特征变化的基础上作出的科学判断。有人问,新常态是一个好状态还是一个坏状态?这种问法是不科学的。新常态并没有好坏之分。单纯认为新常态好或者坏都不客观,更不利于科学开展工作。
无论从世界经济大格局来看,还是从我国发展历程来看,发展总会呈现明显的阶段性。从空间上看,随着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世界经济深度调整,我国出口优势和参与国际产业分工模式面临新挑战。从时间上看,我国发展经历了由盛到衰再到盛的几个大时期。在历史长河中,新状态、新格局、新阶段总是在不断形成。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就是这个长过程的一个阶段,是当前世界经济长周期和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及其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必然结果。这完全符合事物发展螺旋式上升的运动规律。
发展的每个阶段都有一些鲜明特征,这些特征突出表现在两大维度上:一是发展的各种约束条件,包括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物质因素和非物质因素、显性的制度因素和隐性的制度因素等;二是与各种发展约束条件相适应的发展动力结构、发展方式方法和经济运行的基本情况等。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也可以从这两大维度加以认识。首先要充分认识发展面临的各种约束条件的变化。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显著增强,但同时发展的劳动力成本、资源环境成本也明显提高;综合国力及其所决定的国际话语权明显增强,但同时发展所受到的掣肘也明显增多。其次要充分认识到,发展条件变化和发展阶段演进,使我国经济发展呈现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要求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方式,构建新的动力机制。由于各方面成本上升,靠大规模资源、劳动力等要素投入的低成本发展方式必须让位于靠技术不断进步的高生产率发展方式;在国际竞争格局深刻变化的形势下,内需在拉动经济增长中的地位和作用必须大幅度提升;今天人们更加关注生活环境,更加关注社会公平正义,要求发展必须更加生态友好,必须更具普惠性;受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经济的高速增长必然让位于中高速增长。
由此可见,经济发展新常态是一个客观状态,是我国经济发展到当前这个阶段必然出现的一种状态,是一种内在必然性。如果单纯认为它好,以为很多目标不通过努力就能自然达成,工作上就不会积极主动,就有可能贻误发展时机。如果单纯认为它坏,就会悲观失望、畏首畏尾,甚至以此为借口消极无为。所以说,如果单纯对新常态进行价值判断,就犯了认识上的错误,可能导致不干事,进而错过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甚至落入“中等收入陷阱”。
我们应客观地看待新常态,在正确认识新常态的基础上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既应充满自信,也应充分估计困难。越是面临经济下行压力,越应更好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推动发展。只有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积极适应这一客观状态,才能取得良好的发展业绩。所以,问题不在于新常态的好与坏,而在于我们主观能动性的强与弱。主观能动性强,挑战也会转化为利好;主观能动性弱,机遇最终也可能变成利空。
当前,国内外环境纷繁复杂,我们必须保持战略定力,锐意进取,推动我国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适应新常态,最有效的途径是根据环境条件的变化和发展的新要求,制定科学的、有前瞻性的战略和有针对性的政策,最紧要的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真正把改革落到实处,尽快建立政府与市场各显神通、相得益彰的新体制,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部长)
《 人民日报 》( 2016年06月06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