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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时间:2016-06-03

  为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中宣发〔200010号)精神,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级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保证领导干部集中时间,率先学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的法规和知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带动院级中心组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学习,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理论素养,加强党委中心组的制度建设和学风建设,努力把党委中心组学习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改进学风,更加有效地提高学习质量,强调将学习中央精神与学校实际结合;强调选准解决问题的最佳切入点,联系国内外形势和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研究解决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把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有机结合;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促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

  二、组织形式

  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由全体校领导(含常委、非党校领导、校长助理)参加,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宣传部部长任学习秘书。

  组长:审定校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研讨专题等。主持中心组集中学习和研讨。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在组长不能出席的时候代替组长开展工作。

  学习秘书:协助组长和副组长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完成学习总结及学习的服务工作。对阶段性和集中学习,学前做好资料准备、辅导教师联系、提出具体安排意见等工作。学中做好学习记录、考勤记载、学习情况收集等工作。学后做好简报编发、小结、向未参加学习的成员传达学习内容等工作。

  三、学习要求:

  全体校党委中心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心组学习有关规定,做到按时参加集中学习,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坚持自学,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必读书目,作好学习和读书笔记,因公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提前向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并补课。每学年撰写一篇高质量的学习体会,于学年末在校党委中心组学习中进行交流。

  四、学习制度

  1.学习计划制度

  每学期初由党委宣传部按照党委中心组组长的部署提出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具体要求意见,由党委确定后实行。

  2.集中学习研讨制度

  校党委中心组每月学习两次,围绕一两个重点,学深学透。

  3.个人自学制度

  除中心组集中学习外,校党委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开展自学,每个月自学时间不少于16个小时,并作好读书笔记,由中心组组长定期对中心组成员的自学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4.重点发言制度

  每次讨论前先确定中心发言人,集中于一两个理论和实际问题,以便讨论能够有重点、有深度,使学习质量不断提高。

  5.学习考勤制度和档案制度

  每次集中学习,由中心组学习秘书做好考勤和记录工作,记录的内容包括填写学习中心组组长、副组长、学习秘书及成员名单,记录每次集中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出席人员、未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发言人和发言内容。形成制度,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

  6.学习通报制度

  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之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学习情况。同时及时把中心组学习的动态和主要成果通报给院级中心组和广大干部、教师,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和引导院级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