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全校理论宣传教育工作,现面向全校开展2018年天津大学理论宣讲团精品报告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党组织书记;理论课教师、相关学科教师;离退休老同志等。
二、选题方向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申报程序
1、4月16日前,各院级党委根据宣讲主题需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申报,申报立项数量不限。
各单位推荐的主讲人需填写《天津大学2018年理论宣讲团精品报告立项申报表》(见附件),经院级党组织审批后,汇总上报给党委宣传部(申报表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4月18日前,党委宣传部根据院级党组织推荐情况,经立项审批通过,聘请相关人员作为天津大学理论宣讲团的成员,制定《天津大学2018年理论学习辅导报告安排》。
3、5月-12月,宣讲团成员根据基层理论宣讲邀请,集中开展宣讲工作。
四、成果要求
本年度宣讲立项成果由两个部分构成。
1、理论成果:宣讲立项理论成果可以是①报告讲稿(含报告ppt);②相关主题理论文章1篇,3000字以上。完成任何一项成果即可结题。立项审批通过后,请立项人于6月29日前提交理论成果,将上述任一理论成果电子版通过办公网报送党委宣传部。
2、宣讲成果:立项人接受基层邀请开展理论宣讲。主讲人要围绕上述主题,结合我校实际,做到主题突出,思想深刻,内容丰富,层次清晰,要精选素材,努力提高宣讲内容的吸引力。
五、经费管理
1、每项研究经费为1000元,要求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开支。开支范围包括图书资料费、数据采集费、调研差旅费、设备购置和使用费、会议费、印刷费及其他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支出。
2、立项人深入各单位开展理论宣讲,按200元/场的标准资助讲课费;
3、如立项人撰写的相关理论文章公开发表,将视情况资助部分出版费用。
联系人:张昊 联系电话:85356068
党委宣传部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