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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动态


天津大学关于举办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的通知

时间:2017-04-2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战线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的意见〉的通知》和天津市有关通知要求,特制定我校专题培训的方案,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有计划地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全员专题培训,引导广大教师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自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贡献力量。
  二、培训时间
  2017年全年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主要为校内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管理、宣传的全体人员,具体包括:
  1、经济与管理学部、建筑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言与文学学院、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冯骥才文学艺术研究院、王学仲艺术研究所、艺术教育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相关学科全体专任教师及教学科研管理人员;
  2、宣传部、人文社科处等部门相关管理、宣传工作人员。
  四、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形式主要结合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学、管理、宣传工作实际,以自学原著原文、专家报告、研讨交流为主。具体培训工作由党委宣传部会同人文社科处共同推进。
  培训内容主要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尤其要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根据时间进度安排,适时将习近平总书记新发表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培训内容。
  五、具体安排及要求
  (一)选派干部和骨干教师参加中宣部、教育部、天津市等举办的专题示范培训班。根据上级要求另行通知。
  (二)组织校内专题研讨班
  1、自学原著原文
  校内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管理、宣传的教师要围绕培训内容开展系统自学,鼓励各位教师结合学习情况撰写有思想和理论深度的学习体会,宣传部根据情况推荐到重要报刊理论版发表。
  根据培训范围,请各单位统计本单位需参加研讨班教师人数,并于4月26日前上报给党委宣传部。学校将根据培训内容统一为学员配发学习书籍。
  2、专家报告及专题研讨
  根据培训内容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设置以下5个学习研讨专题,采取大班听课小班研讨的方式进行。学校有关部门将定期邀请相关专家来校做辅导报告,各单位也可以结合工作实际,自行邀请专家报告,确保每位教师至少参加1场报告。
  同时,各单位要结合以下专题和本单位教学科研实际,组织各种形式的研讨交流活动。请各单位及时做好研讨记录,并于11月30日前汇总本单位学习研讨情况,将《学习研讨情况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通过办公网上报党委宣传部和人文社科处。
  专题1 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牵头部门:宣传部)
  专题2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牵头部门:宣传部)
  专题3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牵头部门:人文社科处)
  专题4 研讨推进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相关问题 (牵头部门:人文社科处)
  专题5 研讨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相关问题 (牵头部门:人文社科处)
  (三)工作要求
  1、专题培训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本单位教师参加研讨班学习,确保全员全覆盖。
  2、要善于运用多种形式载体组织好自学、研讨。要结合不同学科、不同岗位教师工作的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适当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研讨,增强培训实效,确保学习研讨质量。
  3、为做好本次专题研讨班建设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确定一位工作联络人,以便及时进行信息沟通。请于4月21日前将联络人相关信息上报给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张昊(宣传部)
      刘俊卿(人文社科处)
  联系电话:85356068(宣传部)
       27401017(人文社科处)


                            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