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自2015年年末学校布置“三公”经费自查工作以来,各学院(部)和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及整改。相关部门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了整理和汇总,现拟将“三公”经费自查情况及下一步整改方案进行通报反馈。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6年6月1日14:00
二、会议地点:卫津路校区会议楼第七会议室
三、召集人:冯亚青
四、参会人员:各学院(部)书记或院长以及行政管理相关负责人、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负责人。
请各相关单位安排负责同志按时参加会议。
天津大学财务处
2016年5月31日